手机信访app是一款非常便捷的投诉政务软件。用户可以在手机信访客户端上查看最新政务动态、资讯,如果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可以直接在手机上就能通过手机信访app反馈,非常方便!
手机信访app是中国国家信访局官方推出的可以让全国的网友们随时随地通过手机信访app手机完成信访投诉。手机信访app顺应当前网民的上网习惯,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国家信访局研发“手机信访”平台。
1、用户可以在手机信访客户端查看最新的新闻和信息。
2、让全国网民随时随地通过手机app手机完成信访。
3、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国家信访局开发了“手机信访”平台。
1、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和派遣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1.网上信访
网上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信访网站或电子信箱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2.网上信访受理范围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3.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不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已有复核意见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2016年7月1日正式开通手机信访平台,开启阳光信访新模式!
国家信访局手机信访app,“手机信访”是“阳光信访”的一种新模式,与传统信访形式相比,用手机信访更方便、更快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收到信访事项后,在15日内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告知不予(不再)受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到信访事项后,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是如何处理的?
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受理范围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按政策办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不再)受理告知,告知投诉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同时,根据群众反映的具体情况,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加强督办,推动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落实责任、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对群众投诉中反映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报告供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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